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要求
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2.不属于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其品种的生产方法除外)、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3.发明、实用新型应当具备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
注: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要注意技术保密,不要召开技术交流会、技术或产品鉴定会:不要参加展览会和展销会,更不要在出版物上发表技术消息和论文以及在市场公开出售发明创造的产品,以避免过早公开技术内容,丧失专利的新颖性。
二、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1.申请专利前,申请人最好进行检索,了解以前是否有同样的发明创造或外观设计,对其发明创造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有一基本判断,从而确定是否申请专利。
2.中国专利的种类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在申请之前请确定申请类型。
3.确定是否职务发明,属职务发明的,申请人为单位;属非职务发明的,申请人为个人。以单位名义申请要在委托书上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个人在委托书上签名。并按规定缴费。
4.提供申请人、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
三、申请时应准备的资料---技术交底书(点击下载) |